
建筑工程是土木工程學科的重要分支,從廣義上講,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應屬于同一意義上的概念。因此,建筑工程的基本屬性與土木工程的基本屬性大體一致,包括以下幾個方面。
1.綜合性
建造一項工程設施一般要經過勘察、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,需要運用工程地質勘察、水文地質勘察、工程測量、土力學、工程力學、工程設計、建筑材料、建筑設備、工程機械、建筑經濟等學科和施工技術、施工組織等領域的知識以及電子計算機和力學測試等技術。因此,建筑工程是一門范圍廣闊的綜合性學科。
2.社會性
建筑工程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。所建造的工程設施反映出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、文化、科學、技術發展的面貌,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。
3.實踐性
建筑工程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,因此影響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眾多且復雜,使得建筑工程對實踐的依賴性很強。
4.技術上、經濟上和建筑藝術上的統一性
建筑工程是為人類需要服務的,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經濟、技術和文化藝術于一體的產物,是技術、經濟和藝術統一的結果。
建筑工程開工必須先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,施工組織設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,有完整的具備開工的項目班子,包括:建造師、造價員、施工員、質檢員、材料員、安全員證書齊全的管理人員。
現場具備三通一平 。水通、電通、路通、場地平整開工的必要條件。
施工單位填報開工申請表,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即可開工。